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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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酒后驾车发生事故通常需承担主要甚至全部责任。饮酒驾车违法,违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在事故中常被认定有过错且与事故发生有直接因果关联。交警判定事故责任会综合多方因素,饮酒驾车一般视为严重过错,除非对方有更严重过错,否则饮酒驾车方可能担主责或全责,这是对违法惩处,也为维护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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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醉酒驾驶致他人死亡通常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鉴于该犯罪行为的严重性和复杂性,法律处罚及量刑因具体案情而异。一般罪犯面临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拘役。若肇事逃逸或有其他恶劣情节,可能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含七年)有期徒刑;若逃逸致受害者死亡,则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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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人员拘留期间能否通话及通话时间受限问题受拘禁场所及管理条例制约。行政拘留作为行政处罚,受罚者在规定时间节点与条件下可通话,但有定时和频次限制;刑事拘留作为刑事强制措施,旨在确保侦查工作推进,通话机会有限且需严谨审批。具体情况要依据拘禁场所管理规定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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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车引发交通事故时,在车辆强制责任保险范畴内,保险公司会为伤者支付急救费用,不过事后有权向肇事方追偿;而在商业保险范畴内,保险公司通常不予赔偿。原因在于醉酒驾驶属于严重违法行为,保险公司以此作为免除责任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