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主要从事民商事、刑事诉讼案件和企业风险防控。 李超律师办案认真负责、勇于创新、思路严谨独特,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侧重法律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凭借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对不同类型的案件都能够从不同的视角剖析案件的核心,抓住问题细枝末节,运用法律方法尽其所能。其执业理念和宗旨是: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
咨询该律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于债务的偿还需要进行明确的界定。如果债务是由于家庭的日常开支所产生的,那么这就是共同债务,配偶的另一方需要共同承担。然而,如果债务是由于个人的奢侈消费、赌博等非法行为导致的,或者配偶的另一方并不知情,并且这笔债务没有用于家庭的共同生活或经营,那么这就是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承担偿还责任。
配偶一方的未偿债务是否另一方需负责,视其为共同债务。共同债务包括婚姻期间为共同生活产生的债务,如双方同意并承担还款,或一方为家庭基本开销负债。若债权人能证明债务用于家庭,个人名义下的债务也可能被视为共同债务。
配偶一方的未偿债务是否另一方需负责,视其为共同债务。共同债务包括婚姻期间为共同生活产生的债务,如双方同意并承担还款,或一方为家庭基本开销负债。若债权人能证明债务用于家庭,个人名义下的债务也可能被视为共同债务。
婚后个人所有的房产出售,通常不需要另一方签署同意书,因为这属于个人财产。但如果能证明该房产是夫妻共有财产,则需要另一方的同意和签字。此外,法律对婚前房产在婚姻破裂后的处置也有明确规定,一般不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1.夫妻婚前签订并公证的财产协议,婚后需遵循其规定的财产归属。 2.婚后女方父母全额购房并登记在女方名下,视为对女方的赠与,即使婚后购置,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女方的个人财产。 3.夫妻双方可自由约定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属,形式包括单独、共有或部分共有等,约定须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