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离婚后再婚需要提交哪些证明
时间:2024.08.13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1272人
律师解析:
在经过法院订定的
离婚判决无误之后,若是需要再次步入婚姻生活的人士,将需要提供法院确认的离婚通知书或是
调解协议书以此作为证明他/她已经结束了上一段婚姻关系的依据。
如果对方是通过
婚姻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的
离婚登记手续,则必须提供
离婚证书以证明其已经正式终结了与前任的夫妻关系。
参与
再婚办理结婚证程序时,您应该知道以下步骤的详细流程:
首先,两位新伴侣都需携带各自
户籍所在地颁发的居民户口簿以及合法有效的
身份证明文件,如离婚证明书或法院裁决文件等;
然后,本人亲自抵达民政部门进行婚姻登记的相关事宜;
接下来,您需要诚信地填写婚姻申请表;
紧接着,为了确保双方身体健康状况良好,并且有利于未来幸福的婚姻生活,建议您双方自愿接受并参与
婚检;
最后,请明确彼此已按要求准备完毕所需材料后,将其交给对应的工作人员,协助专业人士为您们顺利办理结婚证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八条
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本条例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婚姻登记,不得要求当事人出具本条例规定以外的其他证件和证明。
第九条
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