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女方有哪些补偿
时间:2024.08.13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1146人
律师解析:
在夫妇
办理离婚手续之际,若存在下述情况,其中一方可申请法院获得
经济补偿:
即承担了过多的
抚养子女责任、照顾年长者以及协助另一半完成工作等义务的一方,或者是在没有明显过失的情况下遭受了
侵权行为。
首要的是,当一个配偶为抚育子女、照看年长者以及协助另一半履行职责等方面承担了过多的义务时,在他们决定
离婚时,便有权要求另一半对其作出经济上的补偿,而另一方也应该毫不犹豫地予以满足。
关于具体的补偿措施和金额,双方可通过协商自主达成共识;
若无法达成协议,则需由人
民法院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审理及裁决。
再者,有如下五种情形的
离婚诉讼中,无过错的
当事人都享有向过错方请求精神或物质损失
赔偿的权利:
(一)
重婚;
(二)与第三人维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包括
同居);
(三)施行
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的行为;
以及(五)具有其他严重道德品质问题的过错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