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自同居关系确认日起,双方劳动收入及购置的财产被视为一般共有财产;个人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则为私有,独立管理。共同产生的债权债务需按共有原则处理。
离婚前财产处理遵循均等分配原则,注重保护未成年子女和女方权益,无过错方可索赔。财产约定优先,调解阶段可自定分类。如无协议,法院将依据公平原则,以子女、女方及无辜方利益为核心进行裁决。家庭农业权益依法保障。
结婚前财产: 1.有书面协议的,无论是否公证,都受法律约束,离婚时按协议分割。 2.无明确约定的,婚前财产不转为共同,离婚时不需分割。 婚后共同财产: 1.需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法院裁决,考虑子女抚养和保护弱势方权益。
情侣未办合法婚姻登记时,同居期间的收益和财产被视为共同财产。处理遵循协议优先,无协议则平均分配,但会考虑各方贡献、需求及特殊困难,给予合理倾斜。
情侣未办合法婚姻登记时,同居期间的收益和财产被视为共同财产。处理遵循协议优先,无协议则平均分配,但会考虑各方贡献、需求及特殊困难,给予合理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