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
张梦麟,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研修生,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风险投资与私募股权法律事务部律师。于2021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后精通办理各类民商事、刑事案件。工作上始终秉持“依法辩曲直,仗义论是非”的职业理念,尽职尽责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咨询该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取保候审适用于以下情形的嫌疑人或被告人:1.可能被判管制、拘役或附加刑者;2.可能被判有期徒刑以上但不增加社会危害者;3.重病、生活不能自理者或孕妇、哺乳期妇女,不增加社会危害者;4.羁押期满,案件未结,需继续取保候审者。这些规定明确了取保候审的法律依据和适用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取保候审适用于以下情形的嫌疑人或被告人:1.可能被判管制、拘役或附加刑者;2.可能被判有期徒刑以上但不增加社会危害者;3.重病、生活不能自理者或孕妇、哺乳期妇女,不增加社会危害者;4.羁押期满,案件未结,需继续取保候审者。这些规定明确了取保候审的法律依据和适用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取保候审适用于以下情形的嫌疑人或被告人:1.可能被判管制、拘役或附加刑者;2.可能被判有期徒刑以上但不增加社会危害者;3.重病、生活不能自理者或孕妇、哺乳期妇女,不增加社会危害者;4.羁押期满,案件未结,需继续取保候审者。这些规定明确了取保候审的法律依据和适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