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12条之相关规定,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范畴内。对于此类案件,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的期限为,被告人如尚未被羁押,应在受理案件之日起六个月之内完成审判并依法作出判决。因此,侵占罪案件法院受理之后,其审理和判决工作应在六个月内完成。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12条之相关规定,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范畴内。对于此类案件,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的期限为,被告人如尚未被羁押,应在受理案件之日起六个月之内完成审判并依法作出判决。因此,侵占罪案件法院受理之后,其审理和判决工作应在六个月内完成。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12条之相关规定,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范畴内。对于此类案件,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的期限为,被告人如尚未被羁押,应在受理案件之日起六个月之内完成审判并依法作出判决。因此,侵占罪案件法院受理之后,其审理和判决工作应在六个月内完成。
侵占罪案件由当事人自诉后,关于受理时效,现行《刑法》和《刑诉法》未明确规定。但根据《民事诉讼法》,法院应在收到自诉状后七个工作日内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若受理,发出立案通知;若不予受理,送达不予受理裁定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自诉案件如侵占罪,若被告人未被拘留或逮捕,法院应在收到自诉状后的六个月内宣判。但具体开庭日期受案件特性、法院计划等因素影响,可能在六个月期限内灵活安排。若自诉人不接受调解等,法院需在六个月内判决;若接受调解等,则开庭日期可能调整,取决于双方协商和法院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