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确规定,实施取保候审的前提条件包含了以下两种具体情景:其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可单独运用
附加刑;
其二,若
犯罪者所犯下的罪行可能被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的重刑,但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并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隐患。
针对曾有贩毒或吸毒前科的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能否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需依据实际案情进行深入评估与判断。
倘若这些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满足上述取保候审的任一条件,比如可能面临的刑期较短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威胁,那么他们便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然而,若他们并不符合取保候审的相关要求,或者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取保候审执行的因素,如
犯罪行为恶劣、社会危害程度高等等,那么他们很可能无法成功申请到取保候审。
因此,能否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必须要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的个人状况进行全面而细致的分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