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吉万业律师事务所
德国斯图加特大学 硕士毕业,国家二级播音员主持人,从业10余年,法学扎实,经验丰富,拥有德国风格的工作严谨、认真负责、思维缜密、忠实可靠的职业素质和操守。办理大量的重大疑难复杂的民刑案件,受到当事人及法律同仁的一致认可和好评。众多民事案件中维护了当事人的最大合法权益,多次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进行精彩的辩护,使其获得相应的减刑缓刑乃至无罪释放。 交通事故苦痛,劳动争议不公,刑事案件有冤讼,吾还青天碧空。婚姻继承烦恼,经济房产纠纷,公司法务做顾问,余代诸公解困。
立即咨询1851人阅读
诽谤罪的立案标准通常与对他人名誉权的严重侵害紧密相关。若此类侵权行为导致受害者在社会公众中的声誉显著下降,或者引发公共秩序的严重混乱,那么公安机关将会启动案件调查程序。在这种情况下,通常要求具备清晰的犯罪嫌疑人、明确的诽谤行为以及由此带来的负面影响或实质性经济损失等关键要素。
1311人阅读
恶意诽谤侵犯名誉权,严重者可构成诽谤罪。我国刑法规定,犯诽谤罪者视情节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刑罚。若引发严重后果,刑罚更重。但通常需受害人自行起诉,除非涉及公共利益,公检法不会主动介入。
1077人阅读
网络诽谤属传统诽谤罪分支,中国刑法第246条定义诽谤为蓄意捏造虚假信息损害他人声誉。严重者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若诽谤后拒绝停止侵害或道歉并造成恶劣后果,将认定为“情节极其严重”,判决将综合考虑事实、情节、危害及忏悔表现。
1326人阅读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诽谤罪涵盖故意捏造并传播虚假事实以贬低他人名誉。已故者也在“他人”之列,若其名誉受损或社会动荡,可能构成诽谤罪。但处理已故者诽谤案需综合考虑社会舆论及家属权益,操作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