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主要从事民商事、刑事诉讼案件和企业风险防控。 李超律师办案认真负责、勇于创新、思路严谨独特,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侧重法律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凭借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对不同类型的案件都能够从不同的视角剖析案件的核心,抓住问题细枝末节,运用法律方法尽其所能。其执业理念和宗旨是: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
咨询该律师在涉及到债务纠纷时,倘若未能找到欠条等直接的凭证,当事人依然有机会通过其他形式的证据来证实债务关系的确实存在。举例来说,诸如银行转账记录、第三方目击者或中间人的证言、录音资料、录像影像以及各类电子数据等都属于这种范畴内的间接证据。若涉案当事人由于种种原因而无法独立搜集这类证据,则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其进行必要的排查和收集工作。
假如遭遇到了借款未获归还的现象,您完全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无条件地全额偿还这笔欠债。在撰写正式的起诉状时,务必要将诉讼请求、案情事实以及理由清晰明了地列举出来,同时附带上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支持您的主张。若因各种原因导致书写起诉状实在存在极大难度,您也可选择进行口头起诉,相关内容由人民法院予以记录备案。
在涉及到普通民众之间的民事债务纠纷中,倘若当时并未签署相关借据或欠条等书面凭证,然而当事人却能够提供其他类型的证据来证实债务关系确实存在的话,那么这些证据便不仅仅局限于传统意义上的书证范畴,还包括了当事人的陈述、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以及勘验笔录等多种形式。因此,当事人完全有权利运用上述各类别别的证据来为自身的主张进行辩护。与此同时,当事人也必须承担起提供证据的责任。
咱们说的这个债务纠纷官司最常出现的就是借条这种东西了,它能用来证明到底和你借了多少钱,借了多久这些事儿。实际上,书证这玩意儿就是证据的一种,而借条,就是用白纸黑字写下来的那种。所以说嘛,只要拿到了借条这种书证,就能让法官明白事情的真相。要是你想跟法官证明你们之间确实有个债务关系的话,那就得赶紧把借条这样的书证给拿出来,这样才能让法官相信你说的话。
书证须呈交原件供法庭查验核实。若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原件,可申请提交复印件、相片、副本以及摘录本等辅助性材料。因此,在债务纠纷案中,倘若欠条原件因故不能提交至法院,法官仍可接纳欠条的复印版、相片、副本或者摘录本作为证据加以采纳。然而,如能提供原件,则应尽量提交原件以作比对核实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