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十余年,已为100000余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办理案件4000余起。擅长解决疑难复杂、离婚、继承法律纠纷案。 易轶律师多次办理社会影响高的大案及名人案件。曾代理乒乓球奥运冠军、女排奥运冠军的婚姻家事纠纷案件,代理CBA总冠军明星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担任著名国画大师之子的顾问,参与遗产继承纠纷案,代理高额股权分割涉案离婚案等,助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摆脱经济纠纷。 易轶律师常年活跃于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媒体;《法律与生活》专栏作者;荣登《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三联周刊》、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获得“2021年腾讯新闻优秀女性青年”、“2020—2021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8—2019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5—2018年度北京市优秀律师”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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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离婚被告未出席庭审,法院将依情况处理。若被告有民事行为能力但不愿出庭,可选择书面表达看法,法院将缺席判决;若被告既未出庭也未书面表达,法院将两次传唤后强制其到庭。若被告无民事行为能力,法院会与其法定代理人沟通,促其配合庭审;如仍不愿出庭,将强制传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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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时长为一个月,即30天。在这30天内,任何一方都有权撤销离婚申请。若30天后双方仍未撤销申请,则需要在接下来的30天内亲自到婚姻登记机构申请领取离婚证书。若逾期未申请,则视为自动撤销离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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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制度在我国目前仍然有效。该制度规定,在申请离婚登记后的30天内,若一方反悔,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申请。冷静期结束后,双方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构再次申请才能领取离婚证书,否则视为撤回申请。这一制度旨在让夫妻在决定离婚前有更充分的考虑时间,以减少冲动离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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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离婚协议书中的反悔权: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一旦签署,即具法律效应,难以撤回。但在某些特定情境下,此规则或可松动。若离婚登记尚未完成,当事人可反悔;若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可通过诉讼实现;若已离婚,但一方能证明财产分割中存在欺诈或胁迫,可向法院申请解除协议。反悔权的存在,为离婚协议的灵活性提供了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