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主要从事民商事、刑事诉讼案件和企业风险防控。 李超律师办案认真负责、勇于创新、思路严谨独特,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侧重法律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凭借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对不同类型的案件都能够从不同的视角剖析案件的核心,抓住问题细枝末节,运用法律方法尽其所能。其执业理念和宗旨是: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
咨询该律师按照咱们国家的《民法典》里头说的第153条跟第154条,如果欠条写得不合法,比如说违反了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硬性规定,或者违反了大家都认可的道德规范,又或者说是跟打的这个欠条的另一方偷偷摸摸串通好来欺骗别人,那这张欠条就可能被认为是无效的。
大家都知道,诉讼时效是从咱们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伤害和谁应该对这件事情负责那天开始往后算的。所以,如果你发现别人欠了你钱,也就是那个“义务人”,你就得从那时候开始算诉讼时效。比如说,如果这个欠条是你后来才看到的,或者你明明看见了却以为没啥大不了的,那么这个诉讼时效就会从你看出发票的那一刻开始算起。
说到人家欠债不给的话题就算没借条也没事儿,只要你能找着别的东西来证明这个债务是真的就行了。这些证据可不仅仅包括那些书面材料,还包括你跟对方说过啥、物件是谁的、录像带录音带之类的、电脑里的文件、别人的证词、专业人士的判断、现场勘察记录等等。只要你能用上这些证据中的任一种来证明这债务的确是你俩的事儿,那告上去肯定没问题。而且,作为被告,你也是有责任拿出证据来说明你自己是清白的。
就是说,如果咱们当债主儿的从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还有那个该付钱的人也就是债务人那天开始到现在都过了3年了还没去法院告他话,那这个民事权利保护的诉讼时效期间可就算是过期了,法院也就不会再帮你保护这个权利了。不过,如果是从权利受损的那一天算起,已经过去20年了,除非有特别的原因,否则法院也是不会再管的,除非你自己去申请延长。
告诉你,向人民法院讨要保护我们普通老百姓的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就是说,如果你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伤害,或者说你应该早就知道这个事情了,但是你却在超过三年之后才去法院告状的话,那你的诉求很可能就因为过了时效而得不到法院的支持。不过,如果你的权益受损已经过去了二十年以上,那法院基本上就不管你了,除非有特别的原因,法院才能考虑看能不能帮你把时间再延长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