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主要从事民商事、刑事诉讼案件和企业风险防控。 李超律师办案认真负责、勇于创新、思路严谨独特,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侧重法律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凭借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对不同类型的案件都能够从不同的视角剖析案件的核心,抓住问题细枝末节,运用法律方法尽其所能。其执业理念和宗旨是: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
咨询该律师在借款合同缺乏明确的利息支付条款时,若双方未形成补充共识,需结合法律法规、交易方式、习惯及市场利率等因素综合判定。自然人间无明确约定的借款常被认为不需付息。若借据未载明利息且无其他协议,出借方要求支付利息可能不被法院支持,除非能提供双方曾约定利息的确凿证据。
无书面借条时,可通过转账记录、证人证言、通讯录音、短信或微信等电子证据来证明借款及利息约定。当事人应积极搜集证据,必要时可请求法院调查。法院将全面审查证据,确认借款事实和利息约定后,如证据确凿,将判决偿还利息。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不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借条上没有写利息的可不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利息问题带来帮助。
借条没约定利息不可以要求利息,这是由于现行法明确规定了,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如果对借条没约定利息可以要求利息吗依旧不清楚的,可以选择继续阅读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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