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主要从事民商事、刑事诉讼案件和企业风险防控。 李超律师办案认真负责、勇于创新、思路严谨独特,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侧重法律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凭借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对不同类型的案件都能够从不同的视角剖析案件的核心,抓住问题细枝末节,运用法律方法尽其所能。其执业理念和宗旨是: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
咨询该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的明文规定,当出现如下情况时,诉讼时效将被视为中断:即权利人向义务人明确表达了其要求履行债务的意愿;义务人表示愿意履行其应尽的义务;以及权利人主动发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行为。若欠条的债务人明确表示愿意履行债务,或者债权人采取了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行动,那么诉讼时效期间便可得以重新开始计算。因此,欠条的诉讼时效实际上是可以进行重新计算的。
诉讼期限的重新计算通常涉及以下情况:一是债务人承认债务,比如重新签借款协议或作出还款承诺;二是债权人追讨权益,比如发法律催款通知或启动诉讼程序;三是债务人部分还款。这些行为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的时间和程序结束的时间开始,诉讼期限会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