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债权乃源自于合约等途径而诞生的法定权利,拥有此类权利之人能够请求其负有相应义务的对方采取或抑制某些特定行为。
以本案件为例,若某位嫂子以
债权人身份出现,她的丈夫以
债务人的角色登场,两人之间
存续着借贷合约关系,由于后者未能按照约定期限偿还应付款项,前者便依照
法规享有要求后者偿还欠款的权利。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中的第一百二十条明文规定,当公民、
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民事权益遭受侵犯之际,被
侵权者有权要求加害人承担
损害赔偿之责。
因此,在本案中,假设嫂子认为其夫未履行还款义务的事实构成对自身债权的侵害,那么她有权依据上述法条
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其夫偿还
债务。
总而言之,嫂子有权通过法律手段向其夫
追讨借款,此举完全符合现行法律制度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