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若
机动车未能进行年度检验,那么保险公司亦将根据相关规定提供
赔偿服务。
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在作出赔偿决定时,需对行车证、车牌号码以及驾驶证等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其有效性;
同时也需要确认该份
汽车保险是否处于
有效期限内。
因此,只要机动车的汽车保险尚未失效,并且行车证、车牌号码和驾驶证均在
有效期内,且无其他
违法违规行为(例如
醉酒驾车)发生,那么即使机动车未能按期进行年度检验,保险公司仍可依据
保险合同中的条款,履行其应尽的理赔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
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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