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若
债务方对法院裁判、调停书等法定文件规定之义务拒不履行,
债权人得以依法向相关人
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
在
强制执行程序之中,相关法院有权调查
债务人的资产现状,针对实际情况可采取各类处置手段,如扣押、冻结、划拨以及变价等方式,来有效执行债务人的财产,以便债权能够得到充分的保障和实现。
假设债务人的房产属其应尽义务范畴之内的财产,那么在
强制执行阶段,相关法院便可对这处房产实施对应的执
行权能,比如查封、拍卖等等。
因此,在债务未清偿的状况下,债权人得以合法主张法院对债务人的房地产采取各种
强制执行措施,从而
保证债权得到完全满足。
总而言之,依据现行法律
法规,对于未能及时偿还债务的情况,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对债务人的房地产实行所需的强制执行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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