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主要从事民商事、刑事诉讼案件和企业风险防控。 李超律师办案认真负责、勇于创新、思路严谨独特,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侧重法律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凭借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对不同类型的案件都能够从不同的视角剖析案件的核心,抓住问题细枝末节,运用法律方法尽其所能。其执业理念和宗旨是: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
咨询该律师要是你的借条过了3年的诉讼有效期还没去起诉的话,也别担心。按照上面提到的那一条款,你可以通过一些方式来找回这个诉讼期。比如,你可以去找那个欠债的人告诉他,你要追讨这个钱;或者他主动说要把欠你的钱还给你;又或者你直接选择去法院告状或是申请仲裁等等。这样子做之后,诉讼有效期就会被重新计算。
关于你问到的欠条的有效性问题,这里给你说两句。因为我们法律规定的诉讼时限是三年,也就是说,从你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失,或者应该知道这个事情开始算起,只有在这三年里,你才有资格去告人家。所以欠条的诉讼时效就是从你发现对方欠钱不还的那一刻开始算起,总共三年时间。要是过了这三年,那你就可能因为时效问题失去了告他的机会。
其实这个就好比说,过了诉讼时效之后,债主就可以说不还钱。意思就是,如果你欠别人的钱超过了诉讼时效的话,那人家是有权拒绝还给你的。不过,如果你在诉讼时效过期之后又答应要还钱,或者已经主动把钱还给人家了,那么你就不能再用诉讼时效过期来当借口,要求人家退回你已经还掉的那部分钱了。关于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也是有明确规定的。
起诉的有效时间过了以后,那个欠钱方可以推翻之前欠的债务了。也就是说如果你发现自己的起诉时间已经过期了,那你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说“我不还”,而且还能拿这个当理由来反驳对方。但是,如果在起诉的有效时间过去之后,欠钱方又主动答应要还钱,甚至已经把钱给还了的话,那他们就不能再用起诉的有效时间已经过去来做借口,也不能让人家把已经还掉的钱再还给他们。
这个说法得这么理解,就是你手上握着那个欠条,但欠债的那个人却不在规定的时间之内还款的话,这时候你就该在三年内赶紧找那个叫什么人民法院的地方去告他。要是过了这三年,那你再想去找法院帮你要钱可就难。但是,如果从受到损失开始算,已经拖到超过二十年,那一般情况下,就算你去法院也没用了,除非有特别的原因,比如你自己主动提出申请,法院才可能考虑给你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