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债务债权精选解答 > 借钱不还坐牢就完事了吗

借钱不还坐牢就完事了吗

时间:2024.09.05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994人
律师解析:
若作为被执行人人身自由的公民由于生活困顿而无力偿付所借之款,且无任何收入来源,同时也失去了劳动能力,那么人民法院便可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程序
这就意味着,倘若借款人的确是因为经济上的困境而无法履行债务义务,并且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话,那么他们或许无需承担刑事责任,面临牢狱之灾。
然而,这并不代表着借款人可以逃避债务,债权人依然有权通过其他合法途径来追索欠款,如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执行债务人的其他资产等等。
因此,借款人是否会面临刑事指控,需视具体情形而定,但仅仅因为无力偿还债务并不能直接导致其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李超律师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主要从事民商事、刑事诉讼案件和企业风险防控。 李超律师办案认真负责、勇于创新、思路严谨独特,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侧重法律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凭借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对不同类型的案件都能够从不同的视角剖析案件的核心,抓住问题细枝末节,运用法律方法尽其所能。其执业理念和宗旨是: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还有疑问?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3分钟快速回复!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