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咨询该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种类: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分为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一般行政处罚决定书两种。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仅适用简易程序处罚,并符合行政处罚法第33条、第34条的规定;一般行政处罚决定书,又称普通行政处罚决定书,简称行政处罚决定书。
我们国家行政机关种类较多,各机关结合自身特点,都制定了适合自己的行政处罚法规,但有一点:它们制作的行政处罚文书应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
行政处罚主要由行政机关、授权组织和委派组织执行。行政机关委托其他组织执行时,需满足条件:依法设立、管理公共事务且具备行政和技术能力。处罚类型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责令停产停业。警告针对违法者,罚款针对个人和单位,没收违法所得针对违法所得财物,责令停产停业针对违法生产经营活动。
行政强制措施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扣押物品、冻结财产等,旨在预防违法、保护证据、防止危害和控制风险。它是行政部门在法规框架内,为短期管理需要对个人自由或财产实施的临时管控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