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倘若诸暨地区某一方借款而未能如期偿还
债务,该
债权人可前往当地人
民法院提出
诉讼请求,督促对方尽快履行其毋庸置疑的还款责任。
若经由判决或者调解后,攸关债权人权益的决定书分明对债权有利,然而面对如此明确的法律裁决,
债务人却依然无视,债权人便有权利向人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若债务人未能按照
执行通知书的规定履行其应尽的义务,法院有权依法调查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例如查封、冻结、划拨、变卖
被执行人的财产等。
然而,这些措施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不得超越被执行人应当履行的义务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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