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主要从事民商事、刑事诉讼案件和企业风险防控。 李超律师办案认真负责、勇于创新、思路严谨独特,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侧重法律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凭借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对不同类型的案件都能够从不同的视角剖析案件的核心,抓住问题细枝末节,运用法律方法尽其所能。其执业理念和宗旨是: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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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权面对法院,保护期限是三年哦。这三年期限呢,从债权人和债务方都清楚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损,并且对方没履行义务那天开始算。要是没有欠条,只要知道借款人没还钱,诉讼时效就开始啦。超过三年呢,追债权可能就会受到限制哦。要是超过二十年啦,除了特殊情况,法院就不保护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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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来讲,父亲欠了债,儿子女儿在法律层面没啥义务去还。为啥呢?这是因为债务有相对性呀,借的钱就该谁还谁。除非子女参与做了共同借款人,或者给债务做了担保,又或者子女继承了父亲的遗产,可遗产的价值还不够还债务,那这种情况下子女就得在继承遗产的那部分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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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给参与赌博的人钱,起诉时挺复杂。得知道,赌博是违法的。要是清楚对方借钱是去赌博,这借贷关系可能不受法律保护。但要是借钱时不知道对方拿去赌博,还能拿出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有借贷这事,就能去法院起诉。起诉时得准备好充足证据,按民事诉讼程序来。得注意,就算诉讼请求被支持,也不一定能把钱全要回来,因为赌博产生的债务在法律上性质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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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借条却没拿到钱,对方说给了现金,通常不算诈骗。要是对方故意编造假象说给了现金,心里想着非法占有财物,想用这办法弄钱,那就可能构成诈骗啦。得把具体的证据和双方的关系等情况都综合起来考虑,不能随随便便就下结论说是不是诈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