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主要从事民商事、刑事诉讼案件和企业风险防控。 李超律师办案认真负责、勇于创新、思路严谨独特,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侧重法律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凭借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对不同类型的案件都能够从不同的视角剖析案件的核心,抓住问题细枝末节,运用法律方法尽其所能。其执业理念和宗旨是: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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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要是有现金借据,还能证明跟债务人没啥其他债务纠纷,并且支付令能送到债务人那,就有权利向基层法院申请支付令,让债务人还钱。法院会按照债权人的申请和提供的证据,依法去签发支付令,这样就能保障债权人的权益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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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好朋友借了很多钱且没按时还,那你可以去当地的法院打官司,把钱要回来。要是写起诉状觉得麻烦,也可以口头起诉,让法院把你的要求记录下来,然后通知欠钱的人。等法院的判决或者调解书生效了,如果对方还是不还钱,你就有权利申请让法院强制对方还钱,这样能保证你的合法权益不被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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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民事诉讼时效是三年,从权益受损那天开始算。要是农村借款都七八年了还没还,或者已经超过了时效期限,那法院就不会再保护超过二十年的权益啦。不过呢,如果真的有特殊情况出现,权利主体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把诉讼时效期间延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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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公民和组织都得依法履行民事义务哦。要是男性没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把贷款还了,那他就得承担民事责任啦。像欠款只有一百元呢,这不算违法的行为,但出借人是可以依据《民法典》把这件事告到法院去的,要求欠钱的人把债务给还了,还要加上利息、违约金之类的。总的来说呀,虽然这不算违法,但出借人是有权利依法去追究责任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