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刑事拘留期之后直至法院开始审理这一阶段之具体时限,因其所涉案件的繁复程度与遵循的法律流程各异,故具体时间也将呈现较大差异性。通常情况下,被依法采取拘留措施后的一个月之内,该案件将被移送至负责检察的司法机关进行审查起诉,而在此期间,检察院对于案件的审查期限一般设定为一个月,若遇有特殊情形,则可以适当延长。当法院收到检察机关提交的起诉书副本之后,应当在十日之内安排开庭审理。
按照法律法规,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之后,直至法院进行审判的整个过程中,所耗费的时间通常不超过一个月,然而实际上这一时间长度可能会受到诸多因素影响,如案件的复杂性、案件调查所需时间以及其他法定程序,故具体的时间跨度往往因案情而异。通常情况下,由公安机关主办的相关侦查工作通常具备最长可达两个月的羁押期限,然而针对可能判处的十年以上刑期的重大案件,经过上级部门的特别许可,可以将羁押期限延长至三个月。
关于公安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刑事拘留之后,直至法院作出判决的期限性问题,由于各个案件挑战程度各不相同以及牵涉到的侦查环节也是纷繁复杂,并受到各种不同因素影响,因此这个时间段上确实存在着比较大的差异。然而,通常情况下,从执行逮捕之后的两个月之内,公诉机关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接收到案子以后的人民法院,也应该依照法律规定,一般在一个月内就已经完成了整个案件的审理工作。
依据法律规定,刑事案件自被拘留之日起至法院正式开庭所需要经过的时间,因其案件性质的复杂性、调查进程以及司法制度的具体执行情况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存在着相当大的差异性。
在我国,对于被依法进行刑事拘留且之后进入审判阶段的案件,其所需的具体时间并无明确的规范线,而是根据各种不定向的因素如案件的复杂性以及证据的搜集情况决定的。一般来讲,较为简易的案件在数个月之内便有望开庭审理,然而涉及到较多纷繁复杂事宜的案件则可能需要耗费更漫长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