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主要从事民商事、刑事诉讼案件和企业风险防控。 李超律师办案认真负责、勇于创新、思路严谨独特,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侧重法律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凭借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对不同类型的案件都能够从不同的视角剖析案件的核心,抓住问题细枝末节,运用法律方法尽其所能。其执业理念和宗旨是: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
咨询该律师遇到那种亲戚借你钱却老是拖着不还,甚至还偷偷买了房子的情况,咱们可以参考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里的第二百四十三条和第二百四十九条来解决这个问题。首先,你得先去法院起诉那个欠债不还的亲戚,让他把钱还给你好。然后法院就会给你个结果,比如判决或者调解书之类的,这时候如果亲戚还是不肯还钱的话,那你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要是亲戚借咱们钱不还的话,那就得去法庭打官司,让他们赶紧把欠的那份钱还过来。要是之前法院已经给过一招或者两招的判词、决定书或者和解协议等等法律文件确定他们该还给我们钱了,但他们就是不肯掏出来,这时候咱们就得找法院申请执行,让他们不得不还这笔债。如果他们还是死皮赖脸地不肯还,那咱们就可以请法院来硬的,比如查封他们的财产、扣押他们的东西、卖掉他们的东西之类的,这样才能真正拿到咱们应有的那份钱。
首先,让我告诉你一些关于这个问题的专业知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咱们说的借钱,其实就是“借款合同”,就是你把钱借给别人,到了时间他得还给我们,还要加上利息。不过,民法典也说了,只要两个人商量好,就算没写借条也是有效的。所以,再遇到家人开口借钱的话,咱们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看待了,比如说:1.先想想看这钱能不能借给他:看看你自己愿不愿意,还有他之前有没有按时还过钱。
若亲属借取财物后未能及时归还,且在原有的还款期结束之后仍再次进行借款行为,则此种情况可能会被视为建立起了新的借贷关系。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当新的借贷合同中有明确的还款期限时,借款人须按照约定好的期限如约偿付所借财物;而倘若新借贷合同中的还款期限尚未明晰,那么贷款人可依情势予以催促,要求借款人在合理期限之内尽快返还所借款项。
若有亲属借款后未能如期归还,可被视为债务人对还款义务的有意推诿。债权人此时可行使法律赋予之权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执行部门将债务人的财产作为还款来源进行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若债务人存在违反执行通知要求的行为,人民法院有权查询其名下财产状况,并依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查封、冻结、划拨、变卖债务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