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内部的员工,通过运用自身职务上的优势和便利,公然将本应归属单位所有的财务据为己有,且
涉案金额较大的
违法犯罪行为。
对于仅将物品私自带走却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的问题,必须要从多个角度深度分析和评估。
比如带走相关物品之人的职业性质是否属于公司、企业或其他相关单位的正式职工;
其带走特定物品的举措是否采用了
职务行为上的便利乃至漏洞作为手段;
以及所带走之物在市场上的价值是否达到了法律
法规中规定的“
数额较大”的限定标准等等。
只有经过全面审视后发现符合上述所有构成要素的情况下,才能视为存在被判有职务侵占罪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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