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一项重要刑事司法手段,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实行该措施时需要将相关情况向案件中的被告人或被告人代理律师、被告人亲属及被告人所在单位的负责人进行通报。这样做的目的在于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使其能够及时了解自身在案件中所处的法律地位,同时也赋予了被告人享有有效辩护权的权利。
取保候审的决策事宜通常是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是人民法院进行裁决并且公布给了被指控者或者被告。在裁定宣布后,办案机构将会通过书面方式向具体当事人或者他们的家人传达这个决策,以保证他们能够充分理解并把握相关的程序安排。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有律师代表的话,他们的代理律师同样也会得到及时的通知和信息通报。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取保候审被视为一项重要的强制措施,然而其执行过程无需向原告进行事先告知。此举主要是源于刑事诉讼程序中,被告方与原告方所具有的相对独立性地位,同时也顾及到对于被告权益保护的重要考量。取保候审的具体实施,通常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决定,它会直接涉及到被告人的日常生活行为受到何种程度的限制,以及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风险。
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若被告人获得了取保候审的批准,那么无论是公安局、人民检察院还是人民法院都应在采取此项措施后的24个小时之内,迅速地通知到被告人的家属家庭成员。此举旨在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及其家属对其法律状况的充分知情权。关于这项通知的执行途径,我们可以发现它通常会以电话沟通、信函文件传递以及直接面对面地交流等多种形式来实现。
取保候审的告知时间没有明确规定,但决定机关要在三天内通知执行机关。被取保候审的人要遵守规定,比如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居住地市、县,还要遵守其他限制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