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宝开律师事务所
彭作正,法学学士学位,三级心理咨询师、三级婚姻家庭咨询师,信阳地区案件负责人,北京厚大法考分校信阳分校负责人,平桥办事处、政和办事处等政府法律顾问。办案活络认真,百起案件均赢得良好口碑。擅长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在刑事诉讼、法律顾问方面积累丰富办案经验。荣获湖北宝开律师事务所“优秀青年律师”等荣誉。
咨询该律师刑事法律程序中,只靠同案犯的口头陈述定罪,证据不够充分。 要想合理准确地判罪,得有完整的证据链,证据得确凿、充分、可靠。 同案犯的陈述属于主观性强的言词证据,容易受影响,不太稳定。 要是只有他们的陈述,没有其他客观证据,很难保证案件事实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确立盗窃罪不能仅靠口供,必须综合多种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虽然口供是有效的证据,但它具有主观性和易变性,容易因为诱导、恐吓而变成虚假的。在司法实践中,全面考虑各种证据是非常重要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处理案件时应重视证据,深入调查,不单凭被告人口供定罪。对于盗窃罪等,需综合物证、证人证言等多方面证据确证犯罪事实。仅凭供词,无其他证据支持,不能定罪量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处理案件时应重视证据,深入调查,不单凭被告人口供定罪。对于盗窃罪等,需综合物证、证人证言等多方面证据确证犯罪事实。仅凭供词,无其他证据支持,不能定罪量刑。
只有口供不能判盗窃罪,无论是盗窃罪还是其他任何刑事案件都不能根据口供定罪,《刑事诉讼法》第55条对只有嫌疑人的口供能判盗窃罪吗这个问题有明确规定,在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才能判定嫌疑人构成盗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