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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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有毒食品可是大罪呀。咱国家《刑法》规定,要是在生产、销售的食品里加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明知食品里有这些东西还去卖,那就要蹲五年以下牢,还得罚款。要是对人体健康伤害严重或者情节恶劣,就得蹲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牢,还得罚款。要是把人给害死了或者情节特别严重,那就按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来处罚。定罪的时候呢,主要看卖的人知不知道食品有毒,还有这行为造成的后果,像对人体健康的损害程度、在社会上的影响之类的。要是卖的有毒食品数量多、范围广,或者导致好多人中毒,那刑罚就更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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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认定贩卖毒品罪的立功表现时,以下情况通常很重要。一是犯罪嫌疑人主动揭露他人犯罪事实,这不仅限于共同犯罪里的罪犯揭发共同犯罪外的罪案,且要经证实。二是给警方提供侦查其他案件的关键线索,这些线索必须经过核实确认。三是能有效制止他人犯罪活动。四是积极协助司法机构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共同犯罪的同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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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毒品罪的处罚金额并非固定不变,得依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来判定。通常来讲,贩卖毒品的数量越多且情节越恶劣,处罚金额就越高。像那些情节较轻的,可能就判个较小的罚金;但要是情况严重,罚金数额就会很大,严重到甚至会把全部财产都没收掉。总之,要根据具体的犯罪情况来确定处罚金额的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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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贩卖毒品罪的毒品数量时,常用办法如下:现场查获的毒品直接算入贩卖量;要是多次贩毒,没在现场被抓获的那部分,要结合已有的证据累加起来算;要是仅仅靠涉案人的供述,却没有其他确凿的证据,那就不能单独判定贩毒的数量,得综合各种情况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