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公司债务精选解答 > 公司破产股东需要补齐认缴出资额吗

公司破产股东需要补齐认缴出资额吗

时间:2024.09.05 标签: 债权债务 公司债务 阅读:1037人
律师解析:
在公司面临破产的特殊情境之下,股东通常被要求全额缴纳已承诺的注资款项。
当企业陷入财务困境,需要对其全部财产进行全面盘点和处理以偿还所有负债时,若发现公司现有资产无法满足债务偿付需求并且股东尚未实缴其认购份额,则股东必须全额偿还其承诺之资本金,用以帮助公司尽早摆脱经济困境并维护广大债权人的应得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李超律师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主要从事民商事、刑事诉讼案件和企业风险防控。 李超律师办案认真负责、勇于创新、思路严谨独特,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侧重法律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凭借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对不同类型的案件都能够从不同的视角剖析案件的核心,抓住问题细枝末节,运用法律方法尽其所能。其执业理念和宗旨是: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还有疑问?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3分钟快速回复!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