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取保候审在公安侦查阶段的常规期限侦查阶段的取保候审期限在法律层面上规定为一次性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此期间内,办案机关不得中止对犯罪相关情况的调查工作。如果经审查发现有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情况出现或取保候审期限已经届满,应立即撤销对其的取保候审措施。在取保候审以及监视居住过程中,涉及到的对案件侦查、起诉及审判也不应受到任何影响。
开设赌场的案件一般不超过两个月,如果案情复杂,经上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对于偏远或者重大复杂的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还可以延长至两个月。如果嫌疑人可能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那么延长后仍未终结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两个月。
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适用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其最长期限为12个月,这主要是为了保障诉讼的正常进行,并减轻嫌疑人的压力。在这12个月内,公安机关会根据案件情况来确定具体的期限。一般来说,侦查工作结束后,取保候审就会被解除。但如果案件比较复杂,12个月内无法结案,就需要调整强制措施。
我国法律限定了取保候审最长期限为12个月。二审期间,如嫌疑人羁押期超一审判决刑期,同样适用取保候审规定。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审查阶段中,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取保候审,期限不超十二个月,期间不得中断侦查。经审查,若无需追究刑事责任或期限已满,应立即解除措施。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并行时,需确保案件连续性。若不需继续追究或期限已满,须及时撤销措施,并发出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