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诈骗案立案前主动退赃,犯罪嫌疑人或获从轻处罚,因体现悔过意向,减轻社会影响。诈骗罪核心是骗取大量公私财产。司法实践中,退赃处理将考虑案件性质、情节、金额及受害者损失等因素,以确定刑事责任。
对诈骗案中嫌疑人是否因退赃而免除刑事责任,不能一概而论。轻罪、小害、主动退赃的,可能不起诉,但要综合考虑犯罪情节、手段、影响及悔罪态度。退赃可影响量刑,但不是免责条件。
在通常情况下,若在信用卡欺诈犯罪被正式立案侦查前成功偿还所拖欠款项,可能有机会获得减轻或豁免对其刑事处罚。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就一定不会被追责。具体是否会被追责,要根据事实情况以及相关银行及其他机构的态度来定。如果受害人在还款过程中展现出诚恳的悔过之意,并且该起犯罪案件情节轻微,那么当事人未必会受到刑事追诉。
在犯罪发生之前退还赃款,虽然不能完全免除刑事追究,但可以作为量刑的参考。积极退还赃款表明了悔意,这对案件的审理是有帮助的。是否启动刑事程序,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性质、危害程度等因素。即使退还了赃款,严重的犯罪行为仍可能导致刑罚,但可以减轻处罚。根据刑法规定,非法所得必须追回,受害者的财产需要归还,违禁品和犯罪工具将被依法没收,罚款则需上缴国家。
挪用资金是否构成犯罪,要考虑到几个方面的因素:挪用的时间、用途、金额、是否归还。如果已构成犯罪,虽归还但司法机关仍然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情况不严重的,可以免于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