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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不知情的担保贷款合法吗

时间:2024.08.15 标签: 债权债务 抵押担保 阅读:1465人
律师解析:
在婚姻伴侣之间,若其中一人背负着他人贷款所设下的保证义务,而另一位同伴对此事毫不知情,那么这样的保证义务在法律层面上的效力便须进行详细深入的剖析解读。
总体而言,若保证行为是在那位不知情的伙伴并没参与进来、没有表示过赞同或从中获得任何好处的状况下产生的,那么从常理和法律规定来看,这位不知情的伙伴通常无需承担起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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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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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要去房管局备案,房管局是房地产主管部门,房产各项登记都是由房管局办理。办理房屋抵押贷款,需要资料很简单: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国土证,在贷款审批通过后,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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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律师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主要从事民商事、刑事诉讼案件和企业风险防控。 李超律师办案认真负责、勇于创新、思路严谨独特,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侧重法律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凭借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对不同类型的案件都能够从不同的视角剖析案件的核心,抓住问题细枝末节,运用法律方法尽其所能。其执业理念和宗旨是: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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