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咨询该律师在交通肇事逃逸案中,同车人是否需承担责任,关键在于具体案情。若同车人唆使、协助或未能及时制止逃逸行为,可能会面临法律后果。对于同车人的违规行为,需要全面评估其在事件中的角色和影响。如果同车人没有参与逃逸,但违反了交通规则,如未系安全带或干扰驾驶员,将依据交通法规进行单独处理。
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者企图逃跑,同乘人员煽动或协助肇事者逃离现场的,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同乘人员明知肇事者要逃,没有进行阻拦,甚至为其出谋划策,帮助肇事者逃避法律制裁,那么同乘人员可能会被视为共犯,受到法律的惩处。
在交通肇事逃逸案中,随行人员是否需要缴纳罚款,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随行人员诱导或协助肇事者逃逸,那么他们可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包括缴纳罚款。但是,如果随行人员对逃逸事件完全不知情,并且没有参与其中,那么通常情况下,他们不需要承担违法罚款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