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主要从事民商事、刑事诉讼案件和企业风险防控。 李超律师办案认真负责、勇于创新、思路严谨独特,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侧重法律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凭借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对不同类型的案件都能够从不同的视角剖析案件的核心,抓住问题细枝末节,运用法律方法尽其所能。其执业理念和宗旨是: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
咨询该律师1017人阅读
在婚姻关系中,一方欠债不还,另一方通常无需担责。但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如用于家庭生活、共同经营等,另一方可能被一同起诉。判断是否为共同债务要看债务用途等因素。实际情况复杂,需依据证据和法律确定。遇到此类情况,起诉前应收集债务证明、家庭收支等证据,做到有理有据。
1337人阅读
离婚时负债的分割关键在于债务性质。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按平等原则分担,如家庭日常开销、双方共同意思表示产生的债务等。一方超出家庭日常需要所欠债务通常为个人债务,由举债方承担,但债权人有证据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等情况除外。判断需综合时间、用途、签字等因素,法院据情判定,负债分割并非易事。
1780人阅读
夫妻一方欠钱时,在法定条件下可拍卖其仅有的住房。若住房是被执行人及其扶养家属生活必需的居住房,法院一般不拍卖。但如果债务人除唯一住房外还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或唯一住房明显超生活必需标准,法院可执行,如豪华别墅作唯一住房可能被拍卖。是否拍卖唯一住房要依具体情况、法律规定和实际状况判断。
1260人阅读
离婚前所欠债务是否为共同债务需具体判别。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欠下,如为家庭购置高价物品所欠债务,离婚时双方需共同承担;若为一方个人债务,如用于个人消费、违法活动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离婚时由欠债方自行承担,关键在于判定债务用途及性质与夫妻共同生活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