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主要从事民商事、刑事诉讼案件和企业风险防控。 李超律师办案认真负责、勇于创新、思路严谨独特,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侧重法律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凭借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对不同类型的案件都能够从不同的视角剖析案件的核心,抓住问题细枝末节,运用法律方法尽其所能。其执业理念和宗旨是: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
咨询该律师你得知道,咱们国家的民法典里面是这样说的,欠条上的时间超过三年的话,除非法律还有特别规定,否则就不能再去法院告别人了。这么说吧,你要是拿着一张欠条,上面的时间早就过了三年,而法律又没有别的说法,那你去法院告人家就不行,因为这样的时间已经超过合法的期限,法院也不会帮你。但也不是完全没戏,如果从你权益受损那天算起,已经过去二十年了,而且也没有什么特殊情况,那你还是可以去法院试试看能不能让他们给你延期。
大家好,跟你们聊聊借条和它背后的保证期这个话题。其实这非常重要。因为我们国家的《民法典》有这么一条规定:只要你跟给别人提供保证的那个人之间,有关于保证期是多长时间的明确约定的话,那就听从那个约定好了。但是万一要是这个约定的保证期比人家借给你钱的时候还要早,或者刚好跟还款期限对上了,这时候我们就得认为他们俩没谈过保证期这件事。
大家注意了。如果你知道自己的权益受损并且应该去法院打官司,那么记住,这个期限就是三年。也就是说,只要你在发现权益受损或是应该发现的那一天开始算起,三年内去法院起诉的话,你的权益还是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要是超过了三年,那就抱歉了,法律可就不会保护你,除非……又或者说从你权益被侵害那天算起到现在还没过二十年,再不然就是有些特殊情况的话,法院才可能会考虑你提出的申请,给你延长保护期。
如果你想找人民法院帮你要回欠款的话,这个时限是三年。也就是说,当借款的人没按照约定还钱给我们的时候,我们作为债权人,应该从察觉到自己的权益受侵犯、也就是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应该找谁算账开始,就要在接下来的三年内找到人民法院去告状。
就是你发现你的权益受到了损害,还有义务的那个人也意识到这事儿了,然后这些时间就可以用来计算诉讼时效。所以比如你手里有张借条,那么这张借条的诉讼时效也是三年哟。如果这三年间你都没有去法院告他,而且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那人民法院可能就不会再保护你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