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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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缓期执行可以减刑,具体如下: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如果在死缓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两年期满后会减为无期徒刑;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两年期满后可能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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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公共安全罪包括多个细分罪名,情节恶劣者可能被判处死刑。比如纵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等行为,根据刑法第115条,罪犯可能面临长期徒刑直至死刑。但是,危害公共安全罪所涉及的犯罪行为复杂多样,具体量刑和判决结果需要综合考虑犯罪性质、情节发展以及危害后果等多个复杂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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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公共安全罪涉及放火、爆炸等严重犯罪情节,确实存在判处死刑的可能性。当犯罪行为极其严重,造成重大伤亡、财产损失和高风险影响时,犯罪者可能会被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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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身监禁是一种严厉的刑罚制度。一旦法院决定适用这种刑罚,罪犯就不能再向司法机关申请死刑。只有那些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的犯罪分子,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被判处死刑。一旦被判终身监禁,这意味着罪犯将在监狱中度过余生,再也没有被判处死刑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