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
婚后债务是否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需依据具体情形进行判断。
若是为促进夫妻共同生活品质提升、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而产生的
债务,则理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然而,若仅有一方以其个人名义负担的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在通常情况下,这并不被视为
夫妻共同债务,除非
债权人能够提供充分
证据证明此项债务确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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