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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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诈骗犯罪的刑罚轻重与涉案诈骗数额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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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其实得看你说的到底是什么事情。根据我们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里关于诈骗罪的那一章,诈骗罪就是用各种各样的手法,比如编造谎言或者隐瞒真相,把别人的东西骗到自己手里。如果你骗的钱比较多的话,那就得坐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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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之明确规定,倘若当事人具备将人民法院所做出的判决及裁决实际履行的经济能力而故意拒绝履行,且情节恶劣,那么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抑或罚金的严厉惩处;若其违法行为堪称极端严重,其后果将更为严重,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判处缴纳罚金。在这里,我们要特别关注到“恶意拖欠债务”这个问题,它通常是指那些具备偿清债务能力之人有意不履行债务偿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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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同学借款逾期未归还一事,虽然该事件在某些程度上具备了欺诈的特征,但通常来说并不能直接定义为诈骗犯罪。实际上,这类事情更倾向于被视为普通的民事债务纠纷。诈骗罪的定义是以不法占有的意图,采用虚假陈述或隐瞒真实信息的手法,获取公共或私人资产的行为。而我们生活中的同学间借款逾期无法偿还的现象,往往源于原始的借贷协议,即借款人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如期履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