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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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他人死亡且担主责,一般要担刑事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违反交通法规引发重大事故致重伤、死亡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肇事逃逸等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逃逸致人死亡处七年以上。但量刑要综合案件具体情况,如自首、立功等,积极赔偿获谅解可减刑,撞死人担主责很可能判刑,应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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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导致人员丧生案件无固定结案期限,结案时限受多种因素影响。若案件情节简单、证据充足,审判可能在数月内结束;若案件复杂,涉及责任认定、赔偿协商等,结案可能长达一年甚至更久。影响结案时间的因素还包括责任判定难度、赔偿协商情况、是否诉讼及法院案件压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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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致一人轻伤后逃逸,若不构成犯罪,交管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逃逸有恶劣情节的,判3至7年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认定逃逸需满足发生事故离开现场且有逃避法律追究故意,具体处罚要结合案情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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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且事故后逃避责任致他人人身伤害是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相关法规规定此类案件通常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无证驾驶违反交通安全法,逃逸加剧犯罪恶劣性。在具体量刑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受害者受伤严重程度以及肇事者悔过表现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