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咨询该律师在涉及危险驾驶罪的案件中,极端严重的情况下可能会导致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严重者甚至会触犯刑法,面临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等刑罚。除此之外,被告人还需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对其驾驶资格及保险费用都会产生重大影响。
对于交通肇事罪这一犯罪类型而言,通常是指在道路交通运输过程中,驾驶人员由于不当行为,如酒后驾车、疏忽大意或者过失行为,导致了严重的交通事故发生,从而对他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价值造成了严重影响与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实施违法行为者有可能被认定为该犯罪,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交通肇事罪并非是危险犯之类型,而是一种以结果为导向的犯罪行为。它只在导致了极为严重的交通事故后果出现时,才能成立交通肇事罪名。凡在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过程中,由于疏忽或过失导致重大事故发生,对他人生命安全造成了巨大威胁或使公共财产遭受了重大损失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而对于那些在交通运输肇事后选择逃逸或者存在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罪犯,则会面临更为严厉的惩罚,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区别探讨首先,从犯罪主观要件上来看,(1)交通肇事罪乃是典型的过失犯罪的类型,其主观心态仅限于过失;而(2)危险驾驶罪则体现出了期望发生某种危害结果或者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听之任之态度的故意心理状态。
如何明确区分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的界限对于如何区分交通肇事罪与危险驾驶罪这两种法律概念,我们可以从以下客观角度进行探讨。首先,交通肇事罪旨在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的行为,其主要特征为驾驶员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交通法规,导致重大交通事故发生,致使他人重伤或死亡,或者造成公共或私人财产严重受损,达到规定标准后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