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咨询该律师按照我们国家的法律,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边,有个一千零九十一条说的是,要是女方在家挨了老公打(也叫家庭暴力),而且这个事情还让他们俩离婚了的话,那女方这个没做错事情的一方,就可以去法院要求那个欺负人的男的赔偿你的损失。到了法院那边,他们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要不要支持你的请求,比如看这个家暴严不严重,持续了多久,给你造成了多大的伤害等等这些因素。
在婚姻关系中若一方存在家庭暴力行为,在进行离婚程序时,这一方将被法律规定可以少分割甚至不分得属于夫妻共有之财产部分。在离婚案件中,夫妻间共有之财产应当通过双方协商处理解决;若协商未能达成满意结果,则应由法庭依据实际情况,按照优先考虑保护子女、女性以及未尽过错责任一方权益的原则作出最终裁决。
离婚后男方债务女方是否需要承担,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债务是在离婚后产生的,且女方没有提供担保或追认,那么女方通常不需要承担。但如果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就需要判断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者是双方共同的意愿,那么女方可能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离婚时,女方债务要不要男方承担,得看实际情况来判断。要是债务是用于共同生活、经营的,或者双方都同意的,那男方就需要一起承担。反过来,如果是女方个人超出家庭需要欠的,而且没用于共同目的,那男方就不承担。
离婚后,男方债务是否累及女方,需具体情形分析。婚姻期间为家庭日常所负债务,女方需共担。但若债务超日常所需,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或双方同意,女方一般免责。因此,是否承担需依据债务性质、用途及双方意愿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