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同济大学刑法学法律硕士。曾处理百余件刑事案件,多次为委托人成功争取到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成功为经济类犯罪嫌疑人减少犯罪金额。在金融领域拥有深厚的背景,曾在多家全球500强知名险企等金融机构任职,积累了近十年的业内经验。在金融机构任职期间,通过详尽分析各类案件资料,精准制定调查方向,成功甄别多起保险欺诈与诈骗案件。随着当前社会对多领域综合人才得需求增加,从深耕多年的金融犯罪领域,凭借积累的案件经验、交叉领域的重叠以及监管资源延伸至综合领域,成功转型为刑事辩护律师。专注于金融犯罪领域并综合发展,多次为当事人提供高效辩护,并为受害者提出精准的刑事控告,赢得了业界和客户的广泛认可。 主要服务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保险赔偿纠纷。 (部分案例) 1.某软件科技公司与某国有公司技术服合同仲裁案,为其挽回近二百余万经济损失; 2.纪某某赡养费纠纷一案,为其争取到最大的合法权益; 3.张某某涉嫌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案,为张某某提供刑事辩护并成功为其取保候审; 4.魏某涉嫌强奸罪案,为魏某提供刑事辩护并成功为其取保候审; 5.廖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为廖某某提供刑事辩护,法院认可并采纳其辩护意见,最终从轻量刑; 6.L某国家赔偿案,为L先生争取到百万元国家赔偿款。
咨询该律师抢劫罪,简单来说就是通过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非法抢夺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核心要点在于让受害者无法或不敢反抗。一般来说,只用非暴力手段比较难达到目的,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使用麻醉剂让受害者昏迷,也能构成抢劫罪。
抢劫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犯罪者为了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使用暴力、恐吓等手段,强行夺取公私财物。抢劫罪是一种主动犯罪,与不作为犯罪有本质区别。不作为犯罪是指犯罪者有义务履行某种行为,但却故意不履行,导致危害结果发生。抢劫罪则是犯罪者积极主动地实施犯罪行为,以实现非法占有目的。因此,抢劫罪的核心在于犯罪者的积极行动,而不是消极的不作为。
抢夺方向盘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会被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不是危险驾驶罪。这类行为对公共安全的威胁非常大,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担忧。即使没有造成重大事故和人员伤亡,也应该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因为抢夺方向盘的行为对公共交通系统构成了巨大的风险,潜在的危害非常高。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文所规定,抢劫罪和绑架罪的行为主体并不属于特殊范畴。此种观点明确指出,这两种犯罪的实施者在法律意义上被定义为一般性的行为主体。换言之,所有能够承担相应刑事责任并达到法定年龄要求的自然人均有可能成为上述两种犯罪的潜在实施者。这意味着无论是普通民众还是具备特定社会地位与角色的人士,若符合特定条件,便皆有可能触犯国家刑法中的“抢劫罪”或“绑架罪”。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体系内,倘若实施抢劫行径时有意致使受害者伤亡,其行为将被视为抢劫罪的严惩情形。这无疑表明了我国法律对于在抢劫犯罪中存在故意造成他人死亡的行为予以明确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