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圣龙律师事务所
马腾华,男, 2013年毕业于山东政法学院,2013年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山东圣龙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本人具有较强的表达和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为人正直、遵纪守法;爱好广泛,乐于与人交往,拥有较好的团队精神,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在办案过程中逐步形成了听取当事人陈述耐心细致、法律分析全面、应诉策略高效专业的执业特点,成功代理了涉及民事、商事、刑事等各类法律案件,尤其擅长处理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等案件,有力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评价,同时也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业务专长: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劳资纠纷、合同纠纷、刑事犯罪等法律事务。
咨询该律师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被刑事拘留者的调查工作结束后,应于拘留期结束后的两月之内将案件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然而,这种时间安排并非铁律,因为对于较为复杂的案件,可能会需要额外的一个月延期。若遇到其他特殊情形,经过上一级检察机关的特别批准,还可再度延长。总体而言,此类案件的处理期限总计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
通常情况下,通常自被捕人员进入指定场所(即看守所)开始起算。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刑事拘留的期限可分为一般期限与延长期限两种类型,具体内容如下:1、一般性的刑事拘留期限为14日,在此期间,执法机构需要向检察机关申请逮捕批准,而检察机关对此进行审核所需的时间为7日,这部分天数包含在总共的14日内。
通常来说,公安机关如果觉得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应当在拘留结束后的三天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让检察院进行审查和批准。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这个期限可以延长一天到四天。要是犯罪嫌疑人是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者是结伙作案的,那么申请审查和批准的期限最长可以延长到三十天。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接到公安机关提交的逮捕申请批准书后的七天内,根据实际情况做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最终决定。
在刑事羁押期间,案件被移送审查起诉是可能的。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遇到紧急情况时,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如果刑事侦查机关在这个阶段已经收集到了足够的证据,并且确定犯罪嫌疑人的罪行清楚,证据确凿,那么就有资格根据法律将案件移交到检察机关进行进一步的审理和审判。
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侦查机关若掌握其犯罪行为,并取得确凿证据和充分证明力,依据法律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就可将案件提交检察院审查起诉。刑事拘留是为保证侦查工作顺利进行采取的强制措施,只要证据充足达到起诉标准,就应移送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