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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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第二百三十四条的严格规制,任何蓄意性地伤害他人身体,侵犯人身权利的行径都将构成犯罪性的故意伤害罪。以造成的伤害结果为标准,若为轻微伤情,则根据该法条款,或许会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留或管制等刑事处罚。因此,轻微伤情也足以构成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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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二级轻度残疾,这属于刑事案件,通常是由公安立案侦查,搜集证据,接着实施刑事强制措施,再由检察院审查起诉。如果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需要补充侦查,就会退回公安补充侦查。如果证据确凿,检察院就会向法院提起公诉,由法院公开审理并判决。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律师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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捆绑罪的本质是对受害人人身权利的严重侵犯,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强制劫持,使受害者无力反抗。任何达到一定教育水平并具备法律责任能力的人可能成为犯罪主体。其动机通常为直接故意,目标是获取财物或作为人质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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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的量刑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非法拘禁罪涉及非法限制他人自由,一般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情节恶劣或致重伤、死亡则加重处罚。绑架罪以勒索财物或作人质为目的,通常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如杀害被绑架人,可判死刑。法官会综合考量案件具体情况作出判决。若行为同时触犯两罪,法院将根据情节选择适用罪名并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