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刑事犯罪辩护精选解答 > 蚌埠市袭警罪如何处理

蚌埠市袭警罪如何处理

时间:2024.09.18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945人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以暴力形式袭警的行径,属于严重妨碍警察正常执行公务违法行为
若袭击警察事件中,警方人员受到实质性伤害,依照我国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对犯罪者应给予六个月至三年的有期徒刑惩处。
此外,能否判定该行为构成妨碍公务罪,关键在于犯罪发生时,警察是否正在依法履行职务。
倘若犯罪者在实施犯罪行为时,警察并未处于执行公务状态,那么此时的袭击警察行为便可被视为故意伤害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3、本罪的......

抢劫罪是通过不正当手段掠夺他人的财产的行为,可能存在暴力的方式。抢劫罪共犯的认定是:在行为人实施抢劫的时候,其他参与到抢劫过程中,为行为人的抢劫起了原因力、帮助力和作用力......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财物所有人、持有人或者保管人等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财物,或者迫使其当场交出财物的行为。3、本罪的......

图文精选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 什么情况能变成互殴行为

    刘兆杰律师

    刘兆杰律师

    “互殴”一般指两个以上自然人或组织间产生的肢体或言语攻击,双方皆有伤害意图并实施违法行为。包括:预见冲突而挑衅、升级后未冷静使用暴力、非单方向侵害。是否构成法律上的“互殴”,需综合评估事件起源、行为表象及损伤结果。若一方旨在阻止违法行为,手段合理未超必要限度,则属正当防卫,非“互殴”。

    浏览量:1012 2024-11-23
  • 赌博为业的界定标准有哪些

    陈竞静律师

    陈竞静律师

    界定是否以赌博为谋生手段,需考虑:参赌频繁度,若长期频繁则显连续稳定;资金规模,大额投入增加职业赌博可能;获利动机及方式,若赌场收益为主要生计则显特征;投入程度,如大量时间和精力投入组织及参与赌博;职业性特征,如专业技巧、领域内声誉等均为证据。审理时需综合各要素及相关证据,精确判定是否以赌博为主业。

    浏览量:1295 2024-11-23
  • 轻微伤私了3万算不算敲诈当着警察面

    刘兆杰律师

    刘兆杰律师

    轻微伤害案私下和解赔偿三万,非敲诈勒索需综合考量金额与案情。警方调解或见证下的协议通常排除敲诈可能。敲诈指非法占有为目的,恐吓威胁索取财物。赔偿金额依实际损失评估,自愿协商无非法手段则非敲诈。

    浏览量:1318 2024-11-23
  • 如何区分变造货币和伪造货币

    胡静律师

    (1)客观行为不同,伪造货币即仿照真币的色彩、图案、形状、原料等制造假币,其中不包含有真币的成分;变造货币即通过挖补、揭层、涂改、拼凑等方式对真币进行加工处理,使其面额增大或张数增加。(2)构成犯罪的要求不同。伪造货币刑法没有规定数额较大才构成;变造货币则以数额较大为构成要件。

    播放量:1454 2023-06-06
  • 聚众斗殴与聚众扰乱社会有什么不同

    杨雷兵律师

    1、犯罪动机不同。聚众斗殴罪大多是为了争霸一方、私仇宿怨等流氓动机而破坏公共秩序;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则多是为了实现个人某种不合理的要求,如分房、调工作等而破坏公共秩序。2、情节要求不同。3、二者犯罪方法不同。

    播放量:1491 2022-06-15
  • 检察院受理行贿罪吗

    杨少宁律师

    检察院受理行贿罪,属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范围,对于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贿赂也属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范围。

    播放量:1261 2022-06-15
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 非法拘禁罪要轻微伤吗

    1060人阅读

    那个非法拘禁罪,可不是非得把人整出点小伤才能算数。这个罪基本上就是让人家失去人身自由的那些事情。哪怕他没有把人打成啥样子,只是简单地把人关起来,只要他的行为真的很过分,没有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的话,也是有可能被判个非法拘禁罪的。

  • 拐卖儿童罪是继续犯吗

    1733人阅读

    拐卖儿童这个事你可以理解成它就是个不停地延续着的犯罪行为。继续犯,就是说我们犯了什么事儿以后,这种行为或者结果还会一直持续下去,没有停止的时候。比如说拐卖儿童这件事,你不能说我就把孩子给买了,然后这事就算完了,实际上拐卖的过程是一连串的事情,比如先把孩子给骗过来,再把他捆绑起来,接着再买下来,卖出去,送到别人家去,最后孩子到了新地方,这个犯罪过程才算结束,而且,孩子的人身自由也一直被限制住了。

  • 盗窃罪有指纹和监控能定罪吗

    1076人阅读

    指纹鉴定是法律认可的证据形式之一,但它对案件性质的确定、实质性作用和证明效力并非绝对有保障。只有和其他佐证一起构成完整证据链,才能成为定罪的关键证据之一。所以,单单有指纹鉴定结果,没有其他证据相互印证的话,是不能作为定罪依据的。

  • 盗窃罪可以另外诉讼吗

    1563人阅读

    这得看实际状况。举个例子,要是你因为小偷偷东西受到了财产上的损失,那在那个刑事案件上你就有权利提出一个叫做“附带民事诉讼”的东西来追回自己的钱财。但是,如果那个刑事案子都结束,你还想再告他一次让他赔点儿钱什么的,那也没问题。不过要提醒你要是你只是受到了精神上的伤害,那种情况下你一般来说不能提出来说要让他给你点儿钱作为补偿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