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
申请再审之时,您需要提供以下文件资料:
首先是申请再审之人为自然人者,需提交其有效
身份证件的
复印件;
其次是需要提交申请再审的相关判决、裁定以及调解书的原始文件的正本,或者经过核实无误的副本;
最后是在原审
诉讼过程中所提交的
主要证据的复印件。
再审程序,是指法院对于已经产生
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再审事由的情况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原审案件(亦称为“本案”)进行重新审理并做出裁判的一种特殊救济程序。
再审程序包括了一系列启动、审查再审事由、原审案件再次审理的法定程序。
这一程序在
民事诉讼法中被视为一种独立的审判程序,既非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所必须经历的审判程序,也与民事诉讼法中的
一审程序、
二审程序有所区别。
从其本质属性来看,再审程序是为了纠正已经生效的
违法裁判而设立的一种补救程序,即为不增加审级的具有特殊性质的审判程序。
在审理再审案件时,应当围绕着申请人的再审请求展开审理和裁判。
如果对方
当事人在再审庭审辩论终结之前也提出了再审请求,则应将该请求一并纳入审理范围并做出相应裁判。
若当事人的再审请求超过了原审
诉讼请求的范畴,则对此部分请求将不予审理;
如若构成另案诉讼,则应告知当事人可另行提起新的诉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再审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和原审其他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二)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
再审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三)原审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四)反映案件基本事实的主要证据及其他材料。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材料可以是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