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咨询该律师根据法律规定,交通警察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需要事故责任方签名。要是对方拒绝签收导致责任认定书延迟出具,你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诉,让他们要求对方依法履行职责。一般来说,交通警察会在法定期限内完成责任认定,并书面通知相关方。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异议处理方法探讨若对交通事故责任判定存在异议,需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此前提下,各位当事人需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申诉请求。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复核的机会只有一次,一旦再次提出,即视为放弃,则上级部门将进行最终责任判定。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结果,公民是可以通过行政诉讼质疑的。认定书送达后,当事人有三天时间决定是否向上级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审核申请。如证据显示处理不当,当事人可向纪检、监察、公安督察等部门反映和申诉。
发现事故责任书指对方肇事逃逸,您可以这样做: 1.立马联系保险公司,将认定书和证据提交给他们,以此来启动理赔程序。 2.如果没有获得足额赔偿,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索要赔偿。 3.如果肇事行为涉及刑事责任,公安部门会依法对其进行追究。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