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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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是否构成诈骗罪,重点在于借款时有无非法占有的目的以及是否用了欺骗手段。若借款人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办法,让出借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出借财物,之后借款人肆意挥霍、逃匿或用于非法活动等,毫无归还之意,就可能构成诈骗罪。比如,借款人明明没还款能力,却编造假的投资项目或紧急用途来借钱,事后把钱用于个人消费且不打算还,就可能符合诈骗罪的构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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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占有他人借款不还属于欺诈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要依据借款金额以及情节的轻重来进行处罚。如果金额较小或者情节不严重,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要处罚金;要是金额巨大或者情节严重,那就要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处罚金;要是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就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直到无期徒刑,同时还会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总之,处罚的程度是由借款金额和情节的严重程度来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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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诈骗就是抱着非法占有别人财物的想法,用假的事情或者把真相给藏起来,让别人误会然后把钱借给他。这里面有几个要点,一是要有非法占有的那种心思,二是得编假的东西或者把真相给掩盖起来,三是得让受害者产生误解然后把钱借给诈骗的人,四是诈骗的钱数得达到规定的那个数量标准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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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用途与实际需求不符,不一定就构成诈骗罪哦,得综合多方面来考虑呢。要是行为人通过编造虚假情况或者隐瞒真相的办法,把别人的财物弄到手,并且数额达到一定标准了,那才构成诈骗罪呢。按照《刑法》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的人是要受到刑事处罚的,不过具体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得看诈骗的金额大小、犯罪的情节情况以及认罪的态度等这些因素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