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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不立案怎么办手续流程

时间:2024.10.04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诉讼 阅读:985人
律师解析:
若公安机关对于侵占案件不予立案处理,阁下有权向作出该项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倘若对于复议结果依然不服,那么还可继续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然而除此之外,阁下也有权利向检察机关提交立案监督申请。
检察机关则将要求公安机关详细阐述不予立案的原因。
若检察机关认为这些理由并不充分,便会通知公安机关进行立案调查。
最后,阁下亦可选择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立案的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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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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